陆云峰虽然悄悄鬆了口气,但他知道,法庭的审理过程,相当漫长,周文渊律师,还有很多困难要克服。
趁著庭审的间隙,陆云峰与周文渊对视了一眼。
两人都从对方眼里,读到了篤定。
接下来,法医出庭作证。
法医拿著鑑定报告,陈述了死者乔大壮的死亡原因:
“死者系被单刃锐器割断颈部大动脉,致失血性休剋死亡,创口长度约八厘米。”
曹永年立刻抓住机会,开始诱导式询问:
“法医,死者的创口,是死者向前冲时形成的,还是被告人有意识挥砍形成的?”
法医沉吟片刻:
“从创口形態来看,两种可能性都存在。如果死者向前冲,同时被告人持镰刀挥砍,创口会更大;八厘米的长度,大概率是双方同时用力造成的。”
曹永年眼睛一亮,立刻追问:
“也就是说,不能排除被告人蓄意挥砍、故意伤害的可能?”
“反对!”
周文渊立刻站起来,“诉讼代理人诱导证人,试图作出有利於控方的推断,不符合发问规范!”
“反对有效。”
审判长敲了法槌,“诉讼代理人不得诱导证人。”
曹永年虽然被制止,但目的已经达到——他成功在陪审员心里,种下了“王皓故意砍人”的种子。
他得意地看了周文渊一眼,坐回了座位。
周文渊却不慌不忙,看向审判长:
“审判长,辩护人申请,向法医补充一个问题。”
“准许。”
周文渊走到法医面前,语气平静:
“法医,你说创口长度八厘米,是双方同时用力造成的。我想问你,如果死者原地不动,而被告人出於本能,向后挥动镰刀自卫,形成的创口会有多长?”
法医想了想,回答:“大概五到六厘米。”
“如果死者向前冲,被告人也主动挥砍,创口会有多长?”
“十厘米以上,甚至更长。”
周文渊点点头,语气篤定:“所以,八厘米这个长度,恰恰说明,死者向前冲的同时,被告人正在躲避,属於被动自卫,而非主动挥砍,对吗?”
法医愣了一下,隨即点头:“从理论上来说,確实有这种可能,而且可能性很大。”
“谢谢法医。”周文渊走回辩护人席,脸上带著一丝笑意。
旁听席上,安魁星忍不住撇了撇嘴,凑到陆云峰耳边:
“老大,周律师这一手,太绝了,直接把曹永年的套路给破了。”
陆云峰淡淡笑了笑,没说话,眼神平静,仿佛这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。
田雅丽攥著纸巾的手,终於慢慢鬆开,脸上露出了一丝释然的神色。
王皓方的辩护律师周文渊,明显胜出曹永年一头,这让大家对接下来的辩论,充满了期待。
下午两点,庭审进入辩论阶段,气氛瞬间变得更加紧张。
公诉人率先发表公诉意见,依据法条和判例,滔滔不绝地讲了十几分钟,核心就一个:
王皓构成故意伤害罪,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隨后,诉讼代理人曹永年站起来补充:
“被告人王皓,明知持镰刀挥砍他人会造成严重后果,仍然实施该行为,导致一人死亡、两人轻伤,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,事实清楚,证据確凿。”
他指著被告席上的王皓,语气尖锐,
“至於辩护人所谓的正当防卫,不过是事后编造的藉口,是为了帮被告人脱罪。如果每个伤害案件,都以『正当防卫』为由脱罪,那法律的威严何在?社会的秩序何在?”
曹永年坐下后,周文渊缓缓站起来,没有急著反驳,而是走到法庭中央,目光扫过全场,声音不大,却字字清晰,穿透力极强:
“审判长,各位陪审员,本案的核心问题只有一个——王皓的行为,是故意伤害,还是正当防卫?”
他停顿了一下,继续说道:
“要回答这个问题,我们不需要引用太多复杂的法条,只需要回到案发现场,回到那个被暴力笼罩的夜晚,回到王皓家的院子里。”
他走到证人席旁边,指著照片上的那块空地:
“公诉人说,王皓持镰刀衝出来,主动攻击拆迁人员。但证据不会说谎——现场勘查报告显示,院墙是从外向里倒塌的,这说明,是挖掘机先撞墙,拆迁队先闯入,而不是王皓先攻击他们。”
他拿起那截木棍的照片,举高:
“这根木棍,沾有王皓和乔大壮的血跡,被人刻意埋在废墟下面,这说明,乔大壮当时正拿著凶器攻击王皓,王皓是在被持续殴打、退无可退的情况下,才拿起镰刀自卫。”
“公诉人说,控方证人证言一致指向王皓先动手。但那些证人,要么是拆迁公司的员工,要么是被威胁的所谓『居民』。”
“他们的证言,本身就存在偏见和疑点。而真正的现场目击者赵刚,却被人非法拘禁,差点无法出庭作证,这背后,到底是谁在害怕真相曝光?”
周文渊转过身,看向被告席上的王皓,语气突然变得温和:
“王皓是什么人?一个普通的农民,一辈子没犯过事,没打过架,老实本分,只想守著自己的家,守著自己的父母。”
“案发当晚,他在外边帮朋友修车,听说家里被强拆,疯了一样赶回来,看到的却是父母被打倒,受伤在地,院子被砸得一片狼藉。”
“他衝上去理论,却被一群人围殴,倒在地上,他爬到墙根,顺手拿起一把镰刀,只是出於本能,朝身后挥了几下,想要保护自己。”
“这不是故意伤害,这是绝境中的本能反应,这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。”
周文渊顿了顿,准备拿出最后的杀招。
他按下遥控器,身后的投影幕布上,出现了一张监控截图:
“审判长,各位陪审员,还有一个关键细节,公诉人刻意隱瞒了。”
“死者乔大壮,根本不是什么拆迁人员,而是当地有名的混混,绰號『乔三炮』,曾因寻衅滋事、聚眾斗殴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。”
他切换了一张幻灯片,上面是乔大壮的档案和僱佣合同:
“案发当天,乔大壮受僱於定山房地產开发公司,参与暴力强拆,这是他的僱佣合同,还有定山公司財务向他转帐的记录,铁证如山。”
旁听席瞬间炸开了锅,议论声比之前更激烈:
“原来他是被雇来的打手?”
“定山公司也太黑了,居然雇混混强拆!”
“王皓这根本就是自卫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