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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4章 男人就得狩猎!

    因为李洪亮並不是亲哥,对秦尚来说,梅萱更像是一个邻家大姐姐,在小时候的记忆里,她美美的,倔倔的,生气的时候会抱著肩膀。
    还记得自己十二三岁的时候,淘气,她便是抱著肩膀,眼睛向下:“阿尚,以后不要这样子了,不然嫂子打你屁股。”
    她的样子,调皮中有认真,美丽中带著孩子气,真是美极了。
    那时候自己挺害怕的。
    本来,这个世界对男人是格外优待的,她竟然敢偷偷的嚇唬自己,也成为了少年时代独特的经歷。
    也是有著这样的过去,第一次和她在一起的时候,秦尚才会格外激动,完事后,还如梦幻一样,觉得不真实。
    今天更有实感,尤其是居高临下地看著她求自己,感觉体內有岩浆在流淌。
    带著强烈的痴迷和热爱,秦尚理了理她的秀髮:“你乖乖地听话,待会我会好好疼你,你不听话,我可是会打你屁屁的哦。”
    少年时代的记忆和眼前的景象重合,秦尚的呼吸都乱了节奏,只想沉醉,肆无忌惮地放纵。
    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一切!
    最有趣的一点便是,梅萱保守,羞耻心强,自己偏要挑战她的底线,破坏她的羞耻心。
    这才哪到哪?
    “秦尚!”
    激起了心里的逆反,梅萱的声音变得严厉,“我说过了,不行,因为我不喜,你李哥都不会这么对我的。”
    她要站起来,秦尚哪里答应,按住了,开始硬来。
    嘴里不停地劝著:“李哥不会,不代表我不行啊,你不是想要孩子吗?只有你答应了,我心情才会好,你才更容易怀孕。”
    “不行就是不行,你让我孤苦一生好了。”
    皱著眉,闭著嘴,梅萱挣扎不已,秦尚只是碰到了她的嘴唇,大部分时间里吃,只是贴在她的脸上。
    努力了半天,根本毫无进展,只换来梅萱冷幽幽的眼神。
    没办法,秦尚在她脸上贴了一会,沉迷了一会,把她拉了起来,露出小男生的不好意思:“对不起,因为你太美,我没控制住自己。”
    抬头看了看梅萱,秦尚像个做错事情的小学生,只是目光还是忍不住落在她丰润的唇上。
    她涂著暗色的口红,没有妖嬈之態,只有良家的矜持,反而更让人想要靠近。
    或许这就是所谓,得不到的,永远在骚动吧。
    “你走,你走吧,我们之间的感情,一笔勾销。”
    冷漠的眼神,变化成幽怨,梅萱抽泣了一下,“你小的时候,我哪天没有给你送饭吃?有一次你病了,她们都不在,是我背著你去医院的,你就这么对待我吗?”
    “在你眼里,我算什么?狗是吗?”
    “你把我一条摇尾巴需要孩子的狗,是不是?”
    “我知道你们男人高贵,你更是不得了啦,我伺候不起。”
    梅萱气呼呼地转过身,继续开火炒菜,锅铲子弄的哗哗响,这时候,秦尚说什么也是不肯走的。
    他也说不清楚为什么。
    可能是因为没吃到嘴里,没过癮,念头没有通达。
    也可能是这样的梅萱,太招人稀罕了。
    她的身材那么曼妙,散发著无法形容的魅力,只要抱一抱,感觉比什么都好。
    “你总不能让我饿著肚子走吧?再说,你都快做好了,我吃完就走。”
    秦尚先来了一招缓兵之计,目光在梅萱肥美之地徘徊,今天是一定要开吃的,最好,还要达到自己的目的。
    她的嘴唇,真的太美了,上嘴唇宽一些,下嘴唇比较窄,可爱又任性,小兔子似的,真好!
    “隨你!”
    还是很生气,梅萱手脚麻利,做好了饭菜,秦尚已经吃了起来。
    “好吃!这是什么鱼子酱啊,味道太正了。”
    “这个白松露,你用煎的,味道更浓厚。”
    “鰻鱼啊,我喜欢。”
    “你喜欢鰻鱼还是泥鰍?”
    ……
    饭桌上,秦尚各种讚美,试图软化梅萱,忘记刚才的不愉快。
    梅萱小口地吃了几筷子,挑眉看了看秦尚,心情似乎好了一点,说道:“外面比我漂亮的女人,多的是,你不用討好我。”
    “可我就想缠著你怎么办?”
    说这句话的时候,秦尚伸出脚,夹住了梅萱的脚,梅萱愣了一下,挣脱开了,只是脸上微微一红!
    有门!
    秦尚也是在这个世界才发现,追女人真的很有意思,这种拉扯,格外让人欢快激动。
    前世的他,属於是太笨了,太痴了,缺乏技巧不说,追著追著,就丧失了底线,成了死舔狗。
    追而不舔才是正道。
    当一个坏男人,而不是木头一样的老实人,才能享受其中的乐趣。
    比如现在,观察著梅萱的变化变化,欣赏著她美丽白皙的脸蛋,秦尚有一种强烈的狩猎乐趣。
    男人可是当几百万年的猎人,狩猎是一种本能,以至於,光是能够狩猎还不行,得是热爱狩猎的男人,才能繁衍生息。
    男人享受狩猎的全过程。
    比如说一些钓鱼佬,他们想起要钓鱼,就已经乐得冒鼻涕泡了,准备渔具,钓饵的过程中,也是极其专注享受的。
    走向河边的过程,心情是昂扬的。
    往那一坐,哎呀呀,美滋滋!
    哪里是钓鱼啊,根本是垂钓诸天的架势。
    等待的过程更是一种享受,眼睛盯著水面,那是爹妈不管,老婆不爱,一切烦恼全忘记。
    当浮漂摇动,激动的心颤抖的手,快乐到了极点。
    把鱼提上来,更是满满收穫的喜悦。
    对待女人,坏男人其实就是猎人,他们追求的过程,就是快乐的,也是充满魅力的。
    所谓黄毛,其实就是远古时代,头上插了羽毛,脸上涂抹顏料的猎人。
    女人天然地喜欢这种男人,瀟洒,浪漫,不羈。
    老实人则像个臭傻逼,女人看见只会嫌弃和生气。
    唉!
    悟了,悟了。
    秦尚暗暗感嘆著,一边夹了个菜给梅萱,说道:“你尝尝这个。”
    一边又把脚伸了出去,碰到梅萱的玉足。
    这一次,梅萱没有挣脱,好像没有感觉到,红著脸,任由秦尚夹著,吃起东西来,变得更加斯文雅致。
    咀嚼的时候,嘴唇紧闭,看著就是那么润泽可爱。
    秦尚又在想,如果能让她为自己做那件事,可不仅仅是身体上的快乐,更是一种征服。
    她没有为李洪亮做过,为自己做了,也能说明,她更爱自己。
    吃过饭,梅萱悄无声息地抽回自己的脚,低著眉说道:“刚才我说过太难听了,你別介意。”
    说完,她便收拾起桌子,並没有赶秦尚。
    空气中充满著曖昧温热的气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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